污泥解體的原因:
污泥解體處理水質渾濁、污泥絮凝體微細化,處理效果變壞等則是污泥解體現象。導致這種異常現象的原因有:污泥中毒,微生物代謝功能受到損害或消失,污泥失去凈化活性和絮凝活性。
多數情況下為污水事故性排放所造成,應在生產中予以克服,或局部進行預處理;正常運行時,處理水量或污水濃度長期偏低,而曝氣量仍為正常值,出現過度曝氣,引起污泥過度自身氧化,菌膠團絮凝性能下降,污泥解體,進一步污泥可能會部分或完全失去活性。此時,應調整曝氣量,或只運行部分曝氣池。
解決辦法:
運行不當(如曝氣過量),會使活性污泥生物營養的平衡遭到破壞,使微生物量減少且失去活性,吸附能力降低,絮凝體縮小質密,一部分則成為不易沉淀的羽毛狀污泥,處理水質混濁,SV%值降低等。
當污水中存在有毒物質時,微生物會受到抑制傷害,凈化能力下降,或完全停止,從而使污泥失去活性。一般可通過顯微鏡觀察來判別產生的原因。當鑒別出是運行方面的問題時,應對污水量、回流污泥量、空氣量和排泥狀態以及SV、MLSS、DO、NS等多項指標進行檢查,加以調整。當確定是污水中混入有毒物質時,應考慮這是新的工業廢水混入的結果,需查明來源,按國家排放標準加以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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